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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修訂通過的《遼寧省城市供熱條例》公布,于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新版條例分為七個章節共有49條內容,分別對主管部門、供熱單位、用戶等主體的用熱規劃、建設、經營、管理和用熱活動作進一步規范,促進城市供熱高質量發展。
新版條例第十九條明確,在供熱期內,除不可抗力和用戶的原因外,供熱單位應當保證住宅用戶的臥室、起居室(廳)溫度不低于十八攝氏度,其他部位的溫度應當符合設計規范標準要求。第二十條明確,具備熱計量收費條件的建筑,供熱單位應當實行基本熱價和計量熱價相結合的兩部制熱價。實行熱計量收費的用戶,按照有關規定交納熱費。未實行熱計量收費的用戶,按照供熱面積收費標準交納熱費。
新版條例還明確,供熱單位收取熱費時,不得以分戶供熱前單位拖欠陳舊熱費為由拒絕供熱;不得以分戶供熱后原用戶拖欠陳舊熱費為由拒絕為新用戶更名或者供熱;不得因部分用戶欠交熱費,停止向相鄰用戶供熱或者降低供熱標準等。
(遼寧日報 記者:趙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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